各位参赛选手:
本会于2026年9月15日发布《全国民间工艺品艺人技能大赛——泥塑造型竞赛暨第十二届中国泥塑技艺大赛通知》(中民工美协通〔2026〕5号,以下简称“原通知”)。为贯彻落实民政部、中央社会工作部《社会组织评比表彰活动管理办法》(民发〔2026〕31号,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进一步规范本会业务活动,经研究明确:本会未纳入社会组织评比表彰活动项目清单,无获批的评比表彰项目,本次活动不属于评比表彰项目。现就原通知有关事项更正如下:
一、活动名称变更
原通知的“全国民间工艺品艺人技能大赛——泥塑造型竞赛暨第十二届中国泥塑技艺大赛”, 现规范更名为“中国民族民间工艺美术家协会泥塑造型技艺交流展示活动”(以下简称“本活动”) 。自本说明发布之日起,与本活动有关的各个环节、证书出具、宣传物料及对外发布信息,均停止使用原 “大赛、竞赛” 相关名称,统一使用新名称。
二、活动性质界定
本活动属于中国民族民间工艺美术家协会章程载明宗旨与业务范围内开展的泥塑技艺展示交流、技能成果展示类活动。本会暂无经批准设立的评比表彰项目,本次活动不属于评比表彰项目。据此,本会不以表彰、评选评奖等形式组织本活动,不通过发文、授牌等方式开展认定命名。
原通知“本次大赛为工艺美术技能竞赛,仅根据作品技艺水平评定比赛名次,不涉及任何荣誉称号评定、表彰命名及发证授牌活动”调整为“本活动为技能成果展示类活动,仅根据本次现场作品技艺水平开展横向技艺对比,作出技艺等次划分,不涉及任何荣誉称号评定、表彰命名及发证授牌活动。”
三、创作题材表述规范
原通知的“大赛主题”统一表述为“创作题材方向”。由此,原通知中《钢铁长城,军魂永铸》题材说明的“呼应 2027 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 100 周年”以及甲组标题中的“(聚焦建军 100 周年)”予以删除;选手可以人民军队的光辉历程和英雄模范事迹作为自主创作素材。所有报名表单、对外宣传物料、展板、公众号推送标题中,不得使用“呼应 2027 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100 周年” “聚焦建军100 周年”作为活动宣传口号,仅允许选手在个人创作理念说明中选用该类题材素材。
两大创作题材的名称、分组方式与人物(群像) 参考清单保持不变。参赛作品完成后的展览、展示等后续利用,依照原通知作品权属规定执行。
四、技艺等次评定与奖励调整
(一)取消原通知所设“优秀奖”,对在规定时间内完整完成作品的参赛选手,发给参与证明。
(二)原通知设置的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统一调整为技艺等次(一等、二等、三等),等次名额、技艺评判标准保持不变。该技艺等次仅为本泥塑造型技艺交流展示活动现场作品的横向技艺对比结果,不属于荣誉称号,不属于国家、行业技能等级或人才水平评价,不得作为评优评先、职称评定、职业资质认定、命名授牌的依据。 原通知中的“获奖证书”名称统一修订为“证书”。本活动向获得一等、二等、三等技艺等次选手发放的资金属于现场艺术创作补贴,不属于评比表彰奖励金,不具备表彰激励属性, 财务按创作补贴科目管理。
(三)原通知的“获奖名单及等级”统一表述为“技艺等次评定结果”;“颁奖仪式”调整为技艺等次结果公布;删除全部“奖牌”表述,相关载体统一为 “证书”。技艺评定办法与等次评定结果在协会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公开。
五、其他事项
(一)已按原通知提交报名材料的参赛选手,其报名继续有效,无需重新提交材料。
(二)原通知中所有“大赛、竞赛、获奖、颁奖、奖牌、优秀奖”相关概念停止执行。除本更正说明确认继续保留的条款外,原通知内容与本更正说明不一致的,一律以本更正说明为准。
(三)除上述更正事项外,原通知关于活动时间、地点、参赛人员条件、作品规格与要求、报名资料与方式、技艺评定程序、报到及赛位抽签、作品权属等各项规定继续有效。
因本次更正给各位参赛选手带来的不便,本会深表歉意,敬请谅解。感谢大家对本会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特此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