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校:
为推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教育教学服务民族民间工艺美术事业发展,展示我国工艺美术教育领域优秀成果,经研究,我会决定在工艺美术类专业院校开展2025 年度工艺美术教育教学成果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概况
开展教育教学成果认定工作是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促使广大教育工作者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办人民满意的民族工艺美术教育的重要举措。
我会将为认定的教育教学成果颁发证书。请各有关院校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推荐申报工作。
二、申报范围
本次教育教学成果认定分为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两个层次,重点面向工艺美术类相关专业或服务工艺美术事业人才培养的专业,突出认定具有创新性和推广应用效果好的成果,重点认定近年来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果,优先认定教学一线教师所取得的成果。
三、申报要求
(一)教材暂不列入本次申报范畴。
(二)申请认定的教育教学成果必须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期。实践检验的时间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订方案的时间;截止日期为教育教学成果认定推荐时间。
(三)参与认定的教育教学成果应在创新方面和新开展的工作方面有较大突破。
(四)教育教学成果认定申报数量限定,理事会员单位最多可以申报5项,会员单位最多可以申报3项,个人会员或其它非会员单位可以申报1项。
四、提交材料
(一)各院校要做好教育教学成果认定申报的推荐工作。
(二)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10月20日,过期不再受理。
(三)请各院校将附件 1、附件 2、附件3电子版和相关申报纸质材料(含佐证材料)一式七份,快递至: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高教园区学府路9号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孟老师收,手机:15088666728。
(四)请各校登录我会官网或“国际职教”公众号下载附件。
五、联系方式
钟老师
手机:18938042651(微信)
邮箱:2516022826@qq.com
林老师
手机:18910647998(微信)
邮箱:2516022826@qq.com
附件 1《教育教学成果认定申报书》
附件 2《教育教学成果认定申报简表》
附件 3《教育教学成果认定申报汇总表》
附件:(请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进入协会官网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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